云人社發〔2019〕31號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
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省屬各委辦廳局、各有關企事業單位:
按照國家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安排部署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要求,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擬定了《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現印發你們,請按照《實施意見》相關要求,積極穩妥地組織實施好工程技術相關領域改革工作。工作中遇到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反映。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19年10月16日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
改革的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工程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工程技術人才在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智力支撐作用,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提出實施意見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及省委十屆第七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立足人才強省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綠色生態發展戰略,遵循工程技術人才成長成才規律,健全完善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
體系,激發廣大工程技術人員的創新創業創造活力,為提高云
南創新能力和高質量跨越發展提供人才支撐。
(二)基本原則
圍繞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結合我省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和新興產業發展需求,以職業分類為基礎,進一步遵循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特點和成長成才規律,突出品德、能力、業績貢獻為導向,準確把握工程技術領域不同專業人才特點,分行業制定不同類型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破除唯學歷、唯論文、唯獎項傾向,減少急功近利、浮夸張揚現象,突出技術性、實踐性和創造性,鼓勵工程技術人員多出原創性、高水平技術成果,不斷提高工程技術人才的專業化、職業化、國際化水平,更好服務于我省經濟社會發展。
(三)范圍對象
本實施意見適用于機械、材料、冶金、電氣、電子、信息通信、儀器儀表、能源動力、廣播電視、控制工程、計算機、自動化、建設、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土木、水利、測繪、氣象、化工、地質、礦業、石油與天然氣、輕工、紡織、交通運輸、船舶與海洋、航空宇航、兵器、核工程、林業工程、環境、生物、食品、安全、質量、計量、標準化、快遞、地震等領域的工程技術人才。
二、主要內容
(一)健全制度體系
1.規范工程技術職稱層級設置及與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
的對應關系。工程技術職稱分為初級、中級和高級職稱三個層級,其中初級職稱分設員級和助理級,高級職稱分設副高級和正高級,資格名稱依次為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和正高級工程師。實行工程技術人才各層級職稱分別與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相對應,具體對應關系為:正高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一至四級,副高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五至七級,中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八至十級,助理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一至十二級,員級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三級。我省在改革前取得的正高級工程師職稱資格,具有同等效力。
2.建立專業設置動態調整機制。實行工程技術專業設置目錄清單式管理,清理規范工程技術專業設置并向社會公布,根據發展需求適時進行調整。各行業主管部門可圍繞國家和我省重大戰略任務和未來產業發展方向,聚焦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對工程系列相關評審專業進行動態調整,促進專業設置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同步。
3.實現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有效銜接。工程技術領域
實行全國統一考試的專業,不再開展相應層級的職稱評審。工程技術人才取得所從事工程技術領域相應職業資格的,符合聘任條件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國家和我省職業資格銜接對應關系,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并可作為申報評審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4.打通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通道。貫徹落實國家和我省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相關政策,支持工程技術領域高技能人才參加評審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職稱,鼓勵專業技術人才參加職業技能評價,搭建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成長立交橋。
(二)完善評價標準
1.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把品德放在工程技術人才評價的首位,強化用人主體在工程技術人才職業道德考察中的審核把關職能和主體責任,用人單位應通過個人述職、考核測評、民意調查等方式,綜合考察工程技術人才的職業操守和從業行為。對剽竊他人技術成果或偽造試驗數據等學術不端行為,實行“一票否決制”;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并列入全省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定期向社會公開。
2.突出評價能力水平和業績貢獻。根據工程技術專業化、標準化程度高的特點,分專業領域完善工程技術人才評價標準。重點評價工程技術人才發明創造、技術推廣應用、工程項目設計、工藝流程標準開發、產品質量提升、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的能力,引導工程技術人才解決工程技術難題、實現現代工程技術突破。著力解決工程技術領域評價標準過于學術化問題,專利成果、技術報告、軟課題研究報告、規劃設計方案、施工或調試報告、工程試驗報告、標準規范制定、行業工法等均可作為業績成果?茖W對待論文、論著等研究成果,科學引文索引、核心期刊論文發表數量、論文引用榜單和影響因子排名等僅作為評價參考,重大原創性研究成果可“一票決定”。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統一要求。
3.實行國家標準、地區標準和單位標準相結合。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會同相關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改革指導意見明確的基本標準條件,結合各行業領域人才隊伍實際,研究制定我省相應專業的職稱評價標準條件。具有自主評審權的用人單位可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單位標準。鼓勵工程技術各專業領域龍頭企業、大型企業集團參與制定本行業評價標準條件。各專業標準和單位標準不得低于國家標準。
(三)創新評價機制
1.改進評價方式。繼續堅持現行同行專家評議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完善多元化的評價方式,更加注重社會和業內認可。根據工程技術不同專業領域、不同類型人才特點,綜合采用考試、評審、考核認定、個人述職、面試答辯、實踐操作、業績展示等多種評價方式,提高職稱評價的針對性和科學性。對涉密領域工程技術人才可采取特殊評價辦法,開辟特殊通道。對在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工作的工程技術人才,按照我省相關政策規定,適當放寬學歷、科研能力要求,重點考察其實際工作業績。
2.暢通評價渠道。充分發揮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及相關工程行業主管部門、公共人才服務機構的綜合管理和行業服務職能,做好非公經濟人才職稱評審服務。進一步加大對我省非公經濟領域工程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相關傾斜政策的貫徹落實力度,暢通非公經濟工程技術人才申報評審渠道。
3.建立綠色通道。鼓勵工程技術人才圍繞國家、省重大戰略和社會需求,潛心研究、攻堅克難,提高關鍵環節和重點領
域創新能力。在信息、制造、能源、冶金、生物、材料等領域
突破關鍵核心技術、作出重大貢獻的工程技術人才,可不受學
歷、資歷條件限制,直接申報評審正高級工程師職稱。對引進的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可根據其業績貢獻直接
考核認定高級職稱。
(四)與人才培養使用相銜接
1.促進職稱制度與人才培養制度有效銜接。推動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與工程類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有效銜接,獲得工程類專業碩士學位或雙學士學位的工程技術人才,可提前1年參加相應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評審。充分發揮企業等用人單位的協同育人重要作用,加快重點行業、重要專業人才培養。工程技術人才應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不斷提高工程技術創新能力和專業水平;參加繼續教育情況應達到國家和我省相關要求,并作為職稱申報評審和崗位聘用的重要條件。
2.實現職稱制度與用人制度有效銜接。全面實行崗位管理、工程技術人才素質與崗位職責密切相關的事業單位,一般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評審,聘用具有相應職稱的工程技術人才到相應崗位。不實行事業單位崗位管理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擇優聘任具有相應職稱的工程技術人才從事相關崗位工作。健全考核制度,加強聘后管理,在崗位聘用中實現人員能上能下。
3.加強人才流動與使用制度的有效銜接。對從省外調入(引
進)或軍隊轉業安置到我省所屬企事業單位的工程技術人員,調入(引進)及轉業安置前按規定取得的工程技術職稱資格,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進行確認,換發我省職稱資格證書。高級職稱資格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確認;中、初級職稱資格根據人員人事隸屬關系和職稱管理權限,分別由州(市)、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省級行業主管部門審核確認,省級相關專業無行業主管部門的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審核確認。
(五)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1.進一步理順工程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管理關系。各級評審委員會原則上由相應行業主管部門或行業社會組織負責組建,無行業主管部門的,由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組建;具備自主評審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可下放相應評審權限,由用人主體自主開展評審。組建評審委員會須按管理權限報相關主管部門核準備案,納入全省目錄清單管理。其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核準備案;中、初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根據組建單位行政隸屬關系,分別報州(市)、縣(市、
區)人力資源社會社會保障部門或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核準備案,
省級相關專業無行業主管部門的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核準備案。
2.進一步加大評審監督力度。建立職稱評審隨機抽查、巡查制度,加強對職稱評審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強化單位自律和外部監督。進一步暢通意見反映渠道,對群眾反映或輿情反映較強烈的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專項核查,及時妥善處理。因評審工作把關不嚴、程序不規范,造成投訴較多、爭議較大的,要責令限期整改;對整改無明顯改善或逾期不予整改的,暫停其評審工作直至收回評審權,并追究相關責任。
三、有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職稱制度改革事關工程技術領域人才評價制度體系建設,涉及廣大工程技術人才的切身利益,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深刻認識改革的重要性、復雜性、敏感性,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增強做好改革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到實處。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發揮好牽頭作用,統籌抓好改革推進,并會同工業信息化部門做好改革督促指導工作;各級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發揮系列主管部門作用,積極協調做好相關組織實施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相互協調,確保改革各項工作順利推進。
(二)精心組織,穩慎實施。省級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
本《實施意見》,按照國家制定的工程技術人員評價基本標準條件,緊密結合本行業實際,抓緊研究制定我省工程技術相應專業職稱評審標準條件。對改革工作推進落實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要認真研判,妥善處理。遇到復雜敏感問題要及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