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危險化學品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怎么考?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以及處置廢棄;坊顒拥娜藛T,必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等知識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由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為貫徹落實好《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嚴格危險化學品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我校現舉辦危險化學品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培訓班。經培訓、考試、考核合格后,核發應急管理局監制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培訓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項目
(一)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主要負責人;
(二)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
(三)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考核對象
(一)初試:未取得《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
(二)換證:已取得《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且證書有效期即將到期的持證人員。
三、考試方式
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只設理論知識考試一個科目,采取計算機閉卷考試方式,滿分100分,80分及以上為合格。4
四、考試標準
(一)理論考試均為標準化題型。
(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統一實行原國家安監總局制定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考核大綱和考核標準。
五、證書核發
(一)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后,由應急管理局統一核發《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證書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滿前60日內,需申請換證考核。
(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年需按規定進行再培訓,由企業自行組織或委托培訓機構開展,并建立培訓檔案。
六、報名資料
1、身份證正反面;
2、學歷證復印件(初中及以上)1張;
3、白底彩照電子版。
如需了解更多證書,報考資訊,請咨詢老師!【微同電:139-8864-3391和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