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作業門式起重機操作證怎么考取?門式起重機作業前、作業中、作業后需要注意事項有哪些?
門式起重機是橋式起重機的一種變形,又叫龍門吊。主要用于室外的貨場、料場貨、散貨的裝卸作業。門式起重機具有場地利用率高、作業范圍大、適應面廣、通用性強等特點,在港口貨場得到廣泛使用。
門式起重機(又稱龍門起重機)是橋架通過兩側支腿支撐在地面軌道上的橋架型起重機。
門式起重機司機操作證,現由《市場監督管理局》(原質監局)統一頒發。有效期為4年,每4年復審1次。代號“Q2”
我們在操作門式起重機的時候時候首先要學會辨別危險源。
危險源辨識:
1.起吊重物,鋼絲繩斷裂斷股,吊物或吊鉤砸傷人員和設備,造成機械傷害。
2.各機構運行,限位器失效,設備擠傷或砸傷人員,造成機械傷害。
3.大車行走,軌道斷裂,設備擠傷或砸傷人員,造成機械傷害。
4.起重吊物,吊鉤斷裂,設備擠傷或砸傷人員,造成起重傷害。
5.起吊重物,制動器失效,設備擠傷或砸傷人員,造成起重傷害。
6.起吊重物,超載保護裝置失效,設備擠傷或砸傷人員,造成起重傷害。
7.起吊重物,傳動機構失效,設備擠傷或砸傷人員,造成起重傷害。
8.操作設備,由于操作工無證上崗或證件過期,導致設備誤操作擠傷或砸傷人員,造成機械傷害。
作業前:
1.操作本設備的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并持有技術監督局核發的操作證,同時經過工務保障部培訓考試合格并持有設備準用證方可進行操作,設備準用證到期必須進行復審,未按期復審或審核未通過的司機嚴禁進行操作。
2.司機身體疲勞、帶病、睡眠不足以及酒后嚴禁開車。
3.操作者按日常檢查表的要求對制動器、吊鉤、鋼絲繩和安全裝置等部件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應予以排除。
4.開車前必須確認錨固裝置、夾軌器已松開,鐵楔是否拿掉。
5.開車前必須認真觀察工作現場情況,并檢查電流、電壓情況,確保無問題,在起重指揮人員的指導下開車,聽從起重指揮人員的正確指揮。如有多人進行指揮和亂指揮現象,司機有權拒絕執行吊運。但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車信號,都應立即停車,通訊設備有故障時禁止進行吊運工作。
6.禁止當班操作人員攜帶手機上崗操作,操作人員在上起重機前應將手機交由專人進行保管。
作業中:
1.起重機工作時,司機不能離開司機室,禁止未經允許的無關人員上機。
2.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時(或負荷達到最大重量時),應先吊離原位置高度0.5米后,重新將重物放下,以檢查制動器性能,確認可靠后,再進行正常作業。
3.操作者在作業中,應按規定對下列各項作業鳴鈴報警。
起升、降落重物;開動大、小車行駛時;
視線不清楚時,起重機行使、通過,要連續鳴鈴報警;
吊運重物接近人員時。
4.操作運行中應按統一規定的指揮信號進行。
5.起重機應設專人看道,清楚軌道上的障礙物,并應觀察電纜卷筒是收放線情況,發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通知司機停車。
6.重物起落速度要均勻,非特殊情況下不得緊急停車和高速下降。
7.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動作是否正常。
8.起重機大車、小車在正常起吊過程中,嚴禁開反車制動停車;變換大、小車運動方向時,必須將手柄置于“零”位,使機構完全停止運轉后,方能反向開車。
9.在使用兩小車進行抬吊作業時,必須嚴格按照4.2.110中的要求,不得歪拉斜吊,并且兩小車應聯動。
10.在小車運行的方向鋼絲繩允許的最大斜拉角度為10%(6°),在大車方向為5%(3°),以上斜拉角度是指在吊運、翻身作業時偶爾出現的角度,不得作為掛鉤的依據。
11.起重機小車不準兩鉤同時吊兩個物件;不工作的吊鉤必須升到接近極限位置高度。
12.不準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包括用起升和下降限位停鉤,嚴禁在有負載的情況下調整起升機構制動器。
13.嚴格執行“十不吊”的制度。
14.工作停歇時不得將起重物懸掛在空中停留,如因工作需要不能摘鉤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起重機。禁止荷重或吊鉤從人頭上越過,也禁止荷重和吊鉤上載人,荷重或吊鉤越過任何物體時,應高于物體兩米。
15.扶梯、平臺、欄桿應經常清洗泥土、冰塊和油垢,保持清潔,作業時禁止加油、調整、修理和清潔工作。
16.進入小車機房的門要隨手關緊,防止下雨時雨水進入造成嚴重事故。
17.司機要密切關注起重機及周圍的情況,出現異常情況時必須停車。
18.當風力大于7級時,應停止工作,用夾軌器夾緊軌道,放置好鐵楔。
19.如遇臺風警報,應事先做好防范工作,起重機必須停到錨定區錨定。
作業后:
1.將吊鉤升高至一定高度,防止風大使鉤頭撞在兩側腿上,大車、小車?吭谥付ㄎ恢茫刂破魇直糜凇傲恪蔽;切斷總電源,司機做好交接班記錄,關好門窗,夾緊夾軌器用地錨錨固并放置好鐵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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