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普通工種)培訓取證相關知識
一、建筑工人的類別
建筑工人,是指從事建筑行業相關工作的從業人員。目前云南省組織開展培訓考核的建筑工人共包含16個工種,其中:
(1)建筑工程施工類(10個):鋼筋工、模板工、混凝土工、砌筑工、石作業工、抹灰工、建筑涂飾工(油漆工)、木工、測量放線工、防水工;
(2)建筑裝飾裝修類(1個):裝飾裝修工;
(3)建筑工程安裝類(5個):電氣設備安裝工、線路架設工、機械設備安裝工、中小型機械操作工、管道工。
二、建筑工人的報名條件
(1)年滿18周歲且符合相關工種規定的年齡要求;
(2)身體提條件滿足相關工種的施工要求。
三、建筑工人報名資料
(1)免冠一寸照片(照片要無美顏、瘦臉等)
(2)身份證正反面(請用手機拍照,確保圖像清晰)
(3)承諾書:企業證上傳企業承諾書(法人簽字并蓋章);個人資格證上傳個人承諾書(本人簽字并按手。。
四、建筑工人報名方式
企業或學員可登錄云南建設注冊考試中心綜合業務服務平臺(https://education-gw-auth.ynjspx.cn/entry?from=https://gwd.ynjspx.cn/container/home)進行報名。
五、建筑工人培訓的學時要求
學員報名審核通過后,由培訓機構組織開展相關工種的安全生產知識、理論知識學習和操作技能培訓,培訓學時應符合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等文件對相關工種的要求,每個工種培訓不得少于 32 學時,其中線上或線下理論培訓不少于24學時,線下實操培訓不少于8 學時。
理論培訓學時認證完成后學員在云南省建設注冊考試中心綜合業務服務平臺門戶網站“個人中心-崗前新培學習中心”進行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知識在線測試,測試機會不限次數,測試合格方可參加實作培訓及考核。
六、建筑工人培訓的主要內容
(1)安全生產知識是指本標準所規定的各工種生產操作人員必須自覺接受上崗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訓。熟悉國家工程建設相關的法律法規(憲法、刑法、勞動法、建筑法等),對安全生產的相關規定;掌握安全操作技能知識,掌握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了解一般事故處理的相關規定,具備一定的現場事故處理能力。
(2)理論知識是指完成技術工種工作應具備的基本理論和專業理論知識,包括基礎理論、專業理論和相關知識理論等內容。
(3)操作技能是指完成技術工種工作應具備的基本技能和專業技能,包括操作技術能力、工具設備的使用和維護能力、創新和指導能力、安全生產能力等內容。操作技能形成的基本途徑是練習。
(4)職業道德是指各技術工種生產操作人員除應遵循社會公德外,尚應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①愛崗敬業,忠于職守;②執行工作程序、工藝標準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③工作負責,團結協作,具有責任心;④愛護儀器、儀表、機具和設備;⑤著裝整潔,符合規定;保持工作環境清潔有序,文明施工;⑥刻苦鉆研技術,掌握新知識和專業技能,提升創新能力等。
七、建筑工人實操考核相關流程
(1)考前準備:考生穿戴必須整齊,符合施工現場著裝要求,不得穿短褲、裙子、高跟鞋和披散頭發,否則,直接勸離考場,考試計零分。
(2)現場簽到:考生出示身份證,在簽到表上簽字。
(3)候考室待考:考生進入待考區;休息的同時,回顧實操考試相關要點。
(4)進入實操考場:在考點工作人員的引導下,進入相應工種的考核區域。
(5)考核前交底:考評員對考生操作點位進行分配,分點位組織安全技術交底并確認簽字。
(6)進行考核:考生進入指定工位,進行安全帽和安全帶的識別與穿戴,考評員檢查考生的安全帶、安全帽、手套、防滑膠鞋等勞保安全保護措施是否到位,否則考核不得開始。
考核過程中如發現不安全隱患或流程錯誤應及時叫停。考生考核過程中不得抽煙或者叫接打手機,否則,直接勸離考場,本場考分計零分。
(7)考試評分:考核時間完畢,考生按要求整理好相應工具及器具,退出工位?荚u員對考生成績現場評分。
(8)退場:考核結束,考生退還防護設備,在工作人員引導下有序離場。
八、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1)安全帶:高空作業安全帶又稱全方位安全帶或五點式安全帶,經國標GB6095-2009規定帶體需采用高強度滌綸織帶或更高強度纖維材質加工而成的。金屬配件表面應光潔,無麻點和裂紋,且經過48小時鹽霧試驗無腐蝕。配件均采用鍛造和沖壓,無焊接。
(2)安全帽 九、實操考評中安全事故的防范 1、參加考評的考評人員、工作人員、學員要熱愛本職工作,努力學習,提高政治、文化、業務水平和操作技能,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搞好安全生產。 2、學員要遵守勞動紀律,服從考評人員和工作人員的指揮,工作思想集中,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實操作業;考評員嚴禁酒后進行實操考評,學員嚴禁酒后進行實操作業。 3、學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包括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質量的操作規程等)?荚u員和工作人員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學員對違章指揮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4、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進入實操考評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不得穿拖鞋,高跟鞋或光腳進行實操作業;不得穿硬底和帶釘易滑鞋上高空。 5、施工現場設的效能指示標志,不得隨意拆拿,場內有車輛來往的考評時要注意車輛傷害。 6、不管是考評員、工作人員和學員不得在考評地點或考評中開玩笑、打鬧以免發生事故。 7、實操考評前應檢查所要工具是否完好。操作前應檢查操作地點是否安全道路是否暢通,防護措施是否完善。考評完成后應將所使用工具收回,以免掉落傷人。 8、不得站在磚墻上或其它不安全部位實操作業。 9、不得帶小孩進入考評現場,不得叫外賣進入考評現場。 10、考評現場材料堆放要整齊穩固成堆成垛,搬運材料、半成品等應由上而下逐層搬取,不得由下而上或中間抽取,以免造成倒垛傷人毀物等事故。 11、用斗車運送材料、行中兩車距離應大于2m,坡道應大于10m。 12、考評作業如果在樓層里面的,清理的建筑垃圾余料應集中運至地面,禁止隨便由高層往下拋擲,以免造成塵土飛揚和掉落物傷人。 13、不準在考評場地內使用電爐、煤油爐,液化汽灶,不準任意設灶。 14、在油漆工、防水工考評場所考評,嚴禁明火、吸煙等。 15、消防器材、用具、砂堆、消防用水等不得抓做他用或移動。 16、現場電源開關、電線線路和各種機械設備,非本專業考試人員不得操作。 17、夜間考評應有足夠的燈光,照明燈具應架高使用,室內不低于 2.5m,室外不低于3m,路線應架空,導線絕緣應良好,燈具不得掛或綁在金屬架上。 十、考場紀律及考試違規認定與處理 所有學員必須誠信參考。 參加實操考評人員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為考試違紀行為: 1)未在規定的工位參加考試。 2)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 3)在考場或者禁止的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行為。 4)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 5)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違背考試公平、公正原則,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 1)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 2)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 3)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 4)其他作弊行為。 如有考試諱紀行為之一的,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十一、特別提醒 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核發的建筑工人職業培訓合格證均為個人資格證。持證人員登錄“云南建管”微信小程序下載電子證書。因工作需要,個人資格證可變更為企業資格證,具體辦理流程為:持證人的受聘企業在“云南省建設監管公共服務平臺”(https://www.ynjzjgcx.com/index)提交個人證調轉企業業務,經審核通過后,個人資格證即可變更為企業資格證,企業可在“云南省建設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下載電子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