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和氣瓶充裝有什么區別?我們考操作證的時候應該如何選擇?
壓力容器作業: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
氣瓶作業:氣瓶充裝
這兩種證到底有什么區別?我們考證的時候如何去分清楚呢?今天我們來學習一下!
首先不論是壓力容器作業(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還是氣瓶作業(氣瓶充裝)大家要明白一個事實就是他們都屬于特種設備作業!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頒布的《特種設備目錄》從事特種設備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
一、定義不同:
1、移動式壓力容器:移動式壓力容器是指用以充裝氣體并可運輸的壓力容器,此類容器沒有固定的使用地點和操作人員,由罐體或者大容積鋼制無縫氣瓶與走行裝置或者框架采用永久性連接組成運輸裝備。
根據定義和運輸途徑,廣義的移動式壓力容器可分為:罐車、罐式集裝箱、罐船等,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是指將壓力容器通過特定的裝置和工藝將壓縮介質(如液化石油氣、液化天然氣等)充入壓力容器中,以便于運輸、儲存和使用。這種充裝方式一般應用于小型壓力容器,如氣瓶、氣罐等,其具有便攜性、靈活性和高效性等優點。
2、氣瓶充裝:氣瓶充裝是指對壓縮氣體儲存容器(即氣瓶)的檢查、充裝、使用和維護等操作。利用專用充裝設施,將儲存在壓力容器中或者氣體發生裝置中的氣體或液體介質充裝到各類氣瓶內的過程。
氣瓶作業需要遵守相關安全規定和標準,確保氣瓶在使用過程中不會出現泄漏、爆炸等安全問題。
二、證書代號不同:
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作業操作證(代號“R2”)、氣瓶充裝作業操作證(代號“P”)
兩證都是由《市場監督管理局》(原質監局)統一頒發。有效期為4年,每4年復審1次。
注:氣瓶作業P證不能操作電子禮炮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安全規定,持有氣瓶作業P證只能從事與氣瓶相關的工作,例如氣瓶使用、檢驗、充裝等。而電子禮炮車屬于煙花爆竹類物品,與氣瓶沒有直接關聯,因此持有氣瓶作業P證不能操作電子禮炮車。
兩種證書的考試主要包括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兩個方面。理論考試通常是電腦機考的形式,主要包括法律法規、安全操作規程、應急處理等方面的知識;實踐考核則需要考生在充裝氣瓶的實際操作中進行技能展示和操作演練。只要兩科考試分別達到70分及以上就算合格。
報考條件:
1、報考人要身體健康,且符合工作場合要求。
2、報考人具備有高中以上(含高中)的文化程度。
3、報考人年齡18周歲以上。
4、具有相應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報考資料:
1、身份證復印件1張。(可拍身份證正反面照片我們自行打印)
2、白底2寸照片4張
3、初中及初中以上的畢業證復印件2張。(沒有畢業證可開證明)
我校每月開設安監、質監、人社、住建、學歷:電工、焊工、登高、叉車、起重、鍋爐、壓力容器、電梯管理、電工/焊工(初級、中級、高級、技師、高級技師)、建安abc證、普工、特工、塔吊、信號,以及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的提升等培訓考試,更多詳詢也可關注公眾號,時時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