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作業、特殊作業、特種作業的區別?
在安全生產領域,危險作業、特殊作業、特種作業是三類典型的重點作業環節,屬于生產安全事故的高發環節,強化這三類作業的安全監督檢查意義重大。我們可以看到這三類作業,從字面表述上十分接近,容易混淆,那么這三類詞在具體含義、界定范圍上有什么不同呢?應急管理大百科對這三類專業術語進行梳理。
一、危險作業
出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四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爆破、吊裝、動火、臨時用電以及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作業,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各行業主管部門以及各地方政府,可通過文件、規章的方式公布相關危險作業范圍,生產經營單位也可根據實際情況編制企業危險作業清單。
比如,《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導則》提出了關于“危險作業”的相關要求,“危險作業”是指操作過程安全風險較大,易發生人身傷亡或設備損壞,安全事故后果嚴重,需要采取特別控制措施的作業。一般包括:
(1) GB 30871—2022《危險化學品企業特殊作業安全規范》規定的八項特殊作業;
(2)儲罐切水、液化烴充裝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
(3)安全風險較大的設備檢維修作業等。
儲罐切水、液化烴充裝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屬在正常生產運行狀態下的常規作業類型,作業程序較為固定,一般可以通過制定并嚴格執行作業規程來完成。儲罐切水、液化烴充裝等危險作業由企業結合自身情況決定是否需要實施作業許可。因此,危險作業范圍更加廣泛,包含了特殊作業。
二、特殊作業
特殊作業”出自GB 30871-2022《危險化學品企業特殊作業安全規范》,共包括八種作業類型,即動火作業、受限空間作業、高處作業、盲板抽堵作業、吊裝作業、臨時用電作業、動土與斷路作業。
其適用于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帶儲存)企業,化工及醫藥企業(簡稱“危險化學品企業”),但不適用于工貿、建筑、礦山等行業。
三、特種作業
現行特種作業目錄于2010年印發,目錄包括電工作業、焊接與熱切割作業、高處作業、制冷與空調作業、煤礦安全作業、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作業、石油天然氣安全作業、冶金(有色)生產安全作業、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煙花爆竹安全作業10 個作業類別,共計54 個操作項目。
通過對比特殊作業、特種作業、危險作業三種作業分類,得出三種作業分類在以下三點存在區別:
1.適用范圍不同
特殊作業主要是針對危險化學品領域這一特殊行業的危險作業安全管理。而危險作業則是適用于所有生產經營單位的危險作業安全管理。
2.要求對象不同
危險作業和特殊作業主要是針對企業作業過程的安全管控,包括作業前、作業中、作業后各作業環節需要注意的事項。而特種作業主要是針對直接操作人員的安全管控,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才能上崗。
3. 涵蓋類別不同
特殊作業僅僅指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盲板抽堵、高處作業、吊裝、臨時用電、動土、斷路八種作業類別,而危險作業除此以外還包括爆破、建設工程拆除、油罐清洗、挖掘、臨近高壓輸電線路作業等其它作業。
4..性質不同
危險作業是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以及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作業。特種作業也是應急管理部門規定的作業。特殊作業是應急管理部門規定的的8類作業。三者都是具有危險性質的作業,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都可以統稱危險作業。
5.檢查側重點不同
危險作業、特殊作業主要檢查是否開具票證、制定方案,人員是否持證,是否安排專人進行現場管理,檢查側重于管理人員是否履職。特種作業的檢查主要檢查人員是否持證上崗,持證人員是否具有相關的業務素質,檢查側重于是否合法上崗。一般在人員從事危險作業、特殊作業時,一般都會涉及特種作業。